
公共區域是居民日常活動最頻繁的區域,清潔頻率和質量要求最高,具體分為以下場景:
區域 | 清潔頻率 | 清潔標準 |
主干道 / 步道 | 每日 2 次(早 7 點前、晚 6 點前);雨雪天后 1 小時內清理 | 地面無明顯垃圾、落葉、積水、積冰;無口香糖殘渣、油污;路面標識清晰無遮擋 |
綠化帶 / 草坪 | 每日 1 次巡查 + 清理;每周 1 次雜草修剪(春夏季) | 無生活垃圾、枯枝敗葉;無大型雜物(如廢棄家具、包裝袋);雜草高度不超過 10cm |
休閑廣場 / 健身區 | 每日 2 次清潔(使用前后);每周 1 次消毒 | 座椅、健身器材表面無灰塵、污漬、銹跡;地面無果皮、紙屑;消毒后張貼 “已消毒” 標識 |
停車場 / 車庫 | 每日 1 次地面清掃;每周 1 次地面沖洗(無車輛時) | 地面無灰塵、輪胎印、油污;車位線清晰;消防通道無雜物堆積;照明燈具無灰塵遮擋 |
垃圾桶點位 | 每 2 小時巡查 1 次;滿 3/4 時及時清運 | 桶身無破損、無溢漏;桶內外無粘連垃圾、異味;地面無散落垃圾、污水;周邊無蚊蠅聚集 |
區域 | 清潔頻率 | 清潔標準 |
單元大堂 | 每日 3 次(早 8 點、午 12 點、晚 6 點);每周 1 次深度清潔(墻面、玻璃) | 地面(瓷磚 / 石材)光亮無劃痕、無污漬;沙發、前臺無灰塵;玻璃門無指紋、水漬;綠植無枯葉 |
樓道(含樓梯) | 每日 1 次清掃;每 3 天 1 次拖拭(高層 + 電梯廳) | 臺階無垃圾、灰塵;扶手無黏膩感(每日消毒 1 次);墻面無涂鴉、蜘蛛網;消防栓、電表箱表面無積灰 |
電梯轎廂 | 每 2 小時 1 次擦拭(按鈕、內壁);每日 2 次消毒 | 內壁、地面無污漬、劃痕;按鈕無指紋、黏連物;無異味;通風口無灰塵;張貼 “消毒記錄” |
地下樓道 / 管道井 | 每周 2 次巡查 + 清掃 | 無垃圾堆積;管道表面無銹蝕、無滲水痕跡;防火門關閉正常,無雜物堵塞 |
垃圾處理需兼顧 “及時清運” 與 “分類規范”,避免異味擴散和環境污染:
- 垃圾收集:
- 居民生活垃圾實行 “定時定點投放”(如早 7-9 點、晚 6-8 點),投放點配備分類垃圾桶(可回收物、廚余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),桶身標注清晰標識。
- 禁止在非投放點堆放垃圾,發現散落垃圾需 30 分鐘內清理。
- 垃圾清運:
- 廚余垃圾每日清運 2 次(避免變質異味);其他垃圾每日清運 1 次;可回收物每周清運 2 次(或滿桶即清);有害垃圾每月清運 1 次(單獨存放,聯系專業機構處理)。
- 清運后需清洗垃圾桶內外,噴灑除臭劑(夏季可增加頻率),垃圾桶擺放整齊,周邊地面無殘留污水、垃圾。
- 特殊要求:
- 疫情、節假日等特殊時期,垃圾清運頻率提高 1 倍,垃圾桶、投放點每日消毒 2 次(使用 84 消毒液或 75% 酒精)。
- 禁止清運過程中遺撒垃圾,運輸車輛需密封,避免異味擴散。
針對易被忽視或有特殊需求的區域,需制定專項清潔:
- 公共衛生間(如園區內、寫字樓配套):
- 清潔頻率:每日 3 次全面清潔(早 8 點、午 12 點、晚 4 點),每小時 1 次巡查(補充洗手液、衛生紙)。
- 標準:地面無積水、污漬;便池無尿堿、異味,每清潔 1 次消毒 1 次;鏡面無水霧、指紋;洗手臺無積水、雜物;通風良好,無異味;垃圾桶滿 1/2 即清。
- 水景設施(如噴泉、人工湖):
- 清潔頻率:每日 1 次水面漂浮物清理;每周 1 次水質檢測(PH 值、濁度);每月 1 次底部淤泥清理(無活水時)。
- 標準:水面無垃圾、綠藻;水質清澈,無異味;噴泉設備運行正常,無雜物堵塞;周邊護欄無銹跡、灰塵。
- 電梯機房、水泵房等設備間:
- 清潔頻率:每周 1 次清掃,每月 1 次深度除塵。
- 標準:地面無灰塵、雜物;設備表面無積灰(避免影響散熱);無易燃、易爆物品堆放;標識清晰,通道暢通。
- 外墻與玻璃幕墻(高層住宅):
- 清潔頻率:普通住宅每 2 年 1 次;高端住宅每年 1 次(或根據污染程度調整)。
- 標準:外墻無明顯污漬、涂鴉、蜘蛛網;玻璃幕墻無劃痕、水漬;清潔時使用專業高空作業設備,確保安全,避免損壞墻體防水。
保潔人員的操作規范是實現標準的核心,需明確以下要求:
- 人員要求:
- 持證上崗(如健康證、高空作業證 <外墻清潔時>),統一著裝,佩戴工牌。
- 掌握基本清潔技巧(如不同地面材質的清潔工具選擇:石材地面用中性清潔劑,瓷磚地面可用酸性清潔劑),熟悉消毒流程。
- 工具與藥劑要求:
- 清潔工具分類使用(如衛生間拖把與樓道拖把分開,避免交叉污染),每日清洗消毒;清潔劑需符合環保標準,禁止使用強酸、強堿(避免損壞設施)。
- 作業時放置 “正在清潔” 警示牌(如地面濕滑時),避免居民滑倒。
- 安全要求:
- 高空作業(如外墻、高層窗戶)需系安全帶,檢查設備安全性;使用梯子時需有人扶持,禁止攀爬護欄。
- 避免在居民出行高峰(如早 7-9 點、晚 5-7 點)進行噪音較大的清潔作業(如地面沖洗、除草機作業)。
為確保保潔標準落地,通常需配套監督機制:
- 日常巡查:物業保潔主管每日巡查公共區域,記錄清潔情況(如 “樓道扶手有灰塵”“垃圾桶未及時清運”),發現問題 1 小時內整改。
- 定期檢查:物業每月組織 1 次全面檢查,邀請業主代表參與,對清潔質量打分(如滿分 100 分,低于 80 分需整改)。
- 業主反饋:設立投訴渠道(如物業電話、業主群),接到清潔相關投訴后,24 小時內響應并解決,后續回訪確認滿意度。
以上標準可根據住宅區的實際情況(如戶數、面積、配套設施)調整,核心目標是為居民提供 “干凈、整潔、安全、舒適” 的生活環境,同時符合當地住建部門、環保部門的相關規定(如《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》《物業管理條例》)。